刘芳 副主任医师
东部战区总医院 - 皮肤病与性病科
地西泮一般禁用于对地西泮过敏者、急性乙醇中毒患者、闭角型青光眼患者、重症肌无力患者、孕妇等。
1、对地西泮过敏者
地西泮是一种苯二氮䓬类药物,具有镇静、抗焦虑、抗惊厥以及催眠的作用,但如果患者对地西泮过敏,服用后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肤瘙痒、红肿等,严重时还会出现过敏性休克,所以对地西泮过敏者禁用。
2、急性乙醇中毒患者
急性乙醇中毒患者可能会出现昏迷的症状,而使用地西泮可能会加重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进而使患者昏迷时间延长。
3、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闭角型青光眼大多是由于眼压升高所引起的一种眼部疾病,而地西泮具有降低眼压的作用,服用后可能会导致眼压进一步降低,从而加重病情,所以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4、重症肌无力患者
地西泮具有抗焦虑、镇静的作用,但如果患者服用后可能会导致肌肉松弛,从而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病情,所以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5、孕妇
由于孕妇在怀孕期间体内的激素水平会发生变化,而地西泮具有镇静的作用,如果孕妇服用后可能会导致体内的激素水平发生变化,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所以对于孕妇禁用。
另外,地西泮在临床上常用于治疗焦虑症、抑郁症、失眠等疾病,但建议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避免自行服用,以免出现严重的副作用。在用药期间如果出现了不良反应,建议患者立即停止用药,并及时到医院就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