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一般是指慢性乙型肝炎。如果患者既往患有慢性乙型肝炎,如果经治疗后,母亲的乙型肝炎病毒的载量低,则通常可以进行母乳喂养;但如果乙型肝炎病毒的载量高,且宝宝未接种疫苗,则不建议母乳喂养。
对于大部分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来说,在经过积极有效的治疗以后,其体内的乙肝病毒载量低,传染性相对较弱,此时其肝功能正常,身体没有明显不适症状。并且宝宝出生后及时接种了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可以获得对乙型肝炎病毒的免疫力,降低感染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母乳喂养一般是安全的。但母亲应定期复查乙型肝炎病毒载量、肝功能等指标,确保自身健康状况稳定。
然而,如果母亲乙型肝炎病毒载量高,肝功能异常,有乏力、食欲不振、黄疸等症状。或者宝宝在出生后未及时接种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这种情况下是不建议母乳喂养的。乙型肝炎病毒载量高时,传染性较强,通过母乳传播给宝宝的风险增加。肝功能异常表明母亲身体状况不佳,可能无法承受母乳喂养带来的负担。如果宝宝未及时接种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缺乏对乙型肝炎病毒的免疫力,容易被感染。在这种情况下,应避免母乳喂养,选择配方奶粉喂养宝宝。
家长需定期带宝宝进行体检,确保宝宝没有感染乙型肝炎病毒。若期间出现其他明显不适时,则需要及时就医诊治,以免延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