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晓云 主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 眼科
13岁第二次配镜一般需要散瞳。
散瞳是指散大瞳孔,主要是应用药物使眼睛的睫状肌完全麻痹,在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验光。散瞳可以充分地麻痹眼部的肌肉,从而使验光更加准确。对于年龄较小的孩子,其眼睛的调节能力较强,如果在验光时不散大瞳孔,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能会使晶状体变凸,从而导致近视,而散大瞳孔可以使晶状体变扁平,从而使验光更加准确。
因此,13岁第二次配镜需要散瞳。散瞳验光后,患者可能会出现视物模糊、畏光等症状,通常属于正常的生理现象,一般在一段时间后可自行缓解。建议患者在散瞳后需要注意避免在强光下使用,以免引起眼睛不适的情况。同时,在散瞳期间还需注意避免使用眼部化妆品,以免引起眼部感染的情况。
如果患者出现眼部不适症状,如疼痛、流泪等,建议及时到医院眼科就诊,通过验光检查、眼底检查等查明原因,并及时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