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庆荣 主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创伤骨科
副舟骨综合征可能是先天性因素、鞋子不合适、外伤、慢性损伤、类风湿关节炎等因素引起的,建议患者及时就医,可以根据引起的不同原因进行对应的治疗。
1.先天性因素:如果在胚胎发育时期,出现副舟骨组织增生的情况,则可能会引起该病的发生。如果没有明显的不适症状,并且没有影响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疗,定期复查即可。
2.鞋子不合适:如果患者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穿过紧或者过松的鞋子,则可能会对脚部造成压迫和摩擦,从而引起局部组织受损的情况发生,甚至还会导致副舟骨出现增生的现象,从而诱发上述疾病。若病情比较轻微,并没有出现明显的不适症状,可以通过适当的休息进行缓解,短时间内避免剧烈运动。
3.外伤:如果脚部受到外力撞击或者是扭伤等情况,可能会导致副舟骨突出部位与鞋帮反复摩擦,进而诱发无菌性炎症反应,出现红肿热痛等症状表现。此时可以遵医嘱服用布洛芬缓释胶囊、塞来昔布胶囊等药物缓解疼痛。
4.慢性损伤:长期过度活动或者长时间负重,会导致足部长期处于高负荷状态,使副舟骨受到持续刺激,从而引发囊性变性和纤维化等病理改变,最终形成囊肿样突起,引起该疾病。可以通过制动休息的方式进行改善,若效果不佳则需遵医嘱采用外科手术的方法进行修复,如跟舟骨桥切除术等。
5.类风湿关节炎:该疾病是一种以侵犯周围关节为主的系统性自身免疫病,主要表现为关节晨僵、肿胀、疼痛等症状,还可能导致关节畸形和功能障碍,当侵犯至足部时,可能诱发副舟骨综合征。患者需要积极配合医生服用醋酸地塞米松片、甲氨蝶呤片等药物进行改善。
同时,患者还需要注意保持足部的清洁干燥,避免长时间站立或行走,以免加重病情。若出现了其他的不适症状,建议患者及时到正规医院的骨科就诊并治疗,以免延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