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宫后三个月又怀孕了,孩子是否能要,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如果身体没有明显的不适症状,一般不需要终止妊娠。但是需要定期到医院进行产检,观察孩子的生长发育情况。如果身体出现明显的不适症状,则需要终止妊娠。
清宫后子宫内膜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损伤,子宫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如果在三个月后再次怀孕,而且身体素质比较好,没有存在明显的不适症状,通常是可以要的,但是在怀孕期间需要多加注意,避免做重体力劳动。但是如果在三个月后又怀孕,而且身体比较虚弱,出现了阴道出血、腹部疼痛等症状,此时需要及时终止妊娠。因为在此期间胎儿发育可能不是特别稳定,如果选择继续妊娠,可能会影响到母体的健康,甚至也有可能会出现大出血的情况,从而给身体带来严重损伤。
在日常生活中,清宫后要注意多卧床休息,避免进行剧烈运动。同时还要加强营养的摄入,多吃一些富含优质蛋白的食物如鸡蛋、牛肉、鸡肉等,以及新鲜的水果蔬菜如草莓、蓝莓、西红柿、白菜、菠菜等,增强身体抵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