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耿鹏 副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呼吸内科
一般情况下,孕妇不可以使用咳特灵,以免药物成分对宫腔内胎儿产生刺激,使其发育受损。
咳特灵通常使用扑尔敏、小叶榕干浸膏等药物成分制成,对于缓解咳嗽、化除体内痰液、消除炎症、调整自身呼吸状态等方面具有较好的作用,主要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疾病发作造成的症状。但咳特灵中的药物成分,可能会对宫腔内胎儿颅脑神经以及末梢神经等器官正常发育产生刺激,出现胎儿身体发育畸形现象。为避免宫内胎儿出现先天生长发育异常或孕妇先兆流产现象,一般不建议孕妇使用咳特灵药物。
女性在孕期内,也不建议使用抗甲状腺类药物、抗血小板聚集药物,避免造成宫腔内胎儿身体发育受损,影响胎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