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洁 副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 呼吸内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并非降为乙类传染病,从一开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就是乙类传染病。
国家卫健委于2020年1月21日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我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来源:武汉发布:国家卫健委公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
新型冠状病毒目前主要传播的为奥密克戎毒株,该毒株虽然具备较强的传染能力,但大多数感染奥密克戎毒株的人群并不会出现临床不适症状,所以做好居家隔离防护定期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即可。如果因感染奥密克戎毒株后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积极配合医生服用连花清瘟胶囊、金花清感颗粒等药物进行治疗,即可获得临床治愈的目的。其重症的发病率与死亡率同其他的甲型流感、副流感病毒感染没有太大差别,所以目前会按照乙类传染病进行归类处理。
在日常生活中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情况出现,建议在日常生活中规范佩戴口罩,与陌生人群保持足够的间距,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