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杰 副主任医师
中南大学附属湘雅三医院 - 妇产科
药流是指药物流产,怀孕一个月不可以进行药物流产,药物流产适用于停经35-49天之内的宫内妊娠,建议患者在35天后再前往医院进行评估。
药物流产是指通过药物使子宫蜕膜变性坏死、宫颈软化,同时子宫收缩,迫使胚胎排出体外。目前常用的药物是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联合应用。进行药物流产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药物流产适用于停经35-49天之内的宫内妊娠,尤其是哺乳期、子宫畸形、人流半年内或有过多次人流史的不适宜手术方法流产的女性终止妊娠。由于怀孕35天内无法确认患者是否存在异位妊娠等非正常怀孕,所以必须等到怀孕35天以上,可以通过阴道彩超看到宫腔里有孕囊,而且胎囊大小小于2.5cm,才可以进行药物流产。如果提前药流,容易引起流产不全,因此怀孕一个月时不可以进行药物流产。
药物流产也有一定的失败可能,可能会出现阴道大出血、流产不全的情况。所以患者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以免出现风险。身体如有不适,随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