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指征及原则

2022-07-13 16:51:17

江千里 副主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血液内科

输血指征分为内科指征和外科指征,需要综合分析;输血以输同型血为原则。

1.内科指征

对于慢性贫血患者,要求血红蛋白<60g/L或血细胞比容<0.20;对于急性贫血患者,要求血红蛋白<70g/L或血细胞比容<0.22;当患者有心肺代偿功能不良的问题,如有冠心病或者患者出现严重缺氧等症状,当患者的血红蛋白为70-100g/L时也可以考虑给患者输血。

2.外科指征

给患者扩容后病情稳定的情况下,要求血红蛋白<70g/L或血细胞比容<0.22才能输血;患者择期手术,当患者的血红蛋白为70-80g/L时需要给患者术前输血;当患者出现急性大出血、伤口创面持续性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严重情况,当患者的血红蛋白为70-100g/L时也可以考虑给患者输血。

需注意,输血过程均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而且,为了保证输血的安全性和病人的安全,不仅要严格遵守输血指征的要求,还必须完全按照输血原则来进行操作。以输同型血为输血原则,并且在输血前严格筛查患者的基本信息,如输血的血型、供血者的血型是否一致、输血的量等,在确保无误后方可输血。同时输血的过程中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如血压、脉搏、心率等。患者一旦出现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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